秩序是生命的第一层次的载体。人的生命秩序是多维的,不是单维的。概括来讲可分为 4 个主要维度:第一维度是普遍秩序;第二个维度是本有秩序;第三维度是修为秩序;第四维度是行为秩序。
普遍秩序
普遍秩序是普遍意义上人与其他生命体的差异秩序。如,人的骨骼、肌肉、内脏、经络等,都属于普遍秩序的载体,奇经八脉,十二正经是普遍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普遍秩序层面,人与人的差异甚微。
本有秩序
本有秩序是不同人所出生的因业环境,时空环境所造成的第一层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秩序。人的生辰八字所反映的便是这种秩序,当然八字并不能全面来反映本有秩序。在本有秩序层面,人与人都有了较大差异了。
修为秩序
生命的修为秩序,我们可以理解成为最顶层思想觉悟的秩序。本有秩序大部分都是由先天因素决定的,人没有太多的自主控制权利,而修为秩序就是后天养成之秩序了。人通过明悟、修为,可以调整自身的形而上秩序,从而影响先天本有秩序,甚至影响普遍秩序。这也是为什么积善之家必有庆余的道理。修为秩序能量之大,已然渗透改变普遍秩序之故。
行为秩序
生命的行为秩序,是人对外一切行为的秩序。行为秩序往往是普遍秩序,本有秩序和修为秩序的综合表象。比如,言语、声调、举手投足等都属于行为秩序。通过行为秩序可以洞察人的本有秩序和修为秩序之层次,同样,人的行为秩序的改变也会影响修为秩序,甚至影响生命本有秩序。比如,佛家念经的时候敲木鱼。敲木鱼的行为是一种秩序节奏的表现,提醒修行人精进,行为本身也是有秩序,有能量的生命存在,对人的修为秩序会产生一定影响。
“
4 个维度的秩序和合于道了,个体生命便通透明德,任何一个维度的秩序出了问题,都会在个体现世生命中有所表现。但人生的意义所在并非苛求生命的完满,因为有很多先天的本有秩序难以主持,而是不论之前所积累何种先天因业秩序,都以此当作修为的物料,归心明德的同时,教化大同,而不喜悲于外物,不闵怨好恶于天年,方能怔见人生之天真。
”
——赵兴朋
2016年2月1日-书于北京一和堂